环境昆虫学报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原刊《昆虫天敌》,是由我国著名昆虫学家蒲蛰龙院士1979年创办,广东省昆虫学会主办的省级学术性期刊,是中国期刊网、万方数据库、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、中国学术期刊文摘(英文)版收录的科技类期刊之一。随着我国昆虫学科和相关交叉学科的发展,原刊《昆虫天敌》由于名称的局限,接受和发表文章的范围显得太窄,不利于本学科的学术交流与研究成果的推广。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批准(新出报刊[2007]390号文件),自2008年1月起《昆虫天敌》将正式更名为《环境昆虫学报》(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ntomology),新编国内统一连续出版号为CN44-1640/Q,ISSN1674-0858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有什么后果?

时间:2024-11-18 09:40:59

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产生严重后果,具体如下:

取消申报资格与撤销职称

即时取消:一旦造假行为被查实,申报人当次的职称申报资格会被立刻取消;

已获职称撤销:若通过造假手段取得了职称,该职称会被撤销,如无锡市 2024 年就撤销了 6 位通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职称;

诚信记录受损

记入诚信档案库:造假行为会被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如浙江省、江苏省等地均会将造假者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案,且记录期限较长。

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:该记录还会被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使其失信行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被知晓和参考,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。

申报限制

根据《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》,造假者 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。

单位受牵连

通报批评:申报人所在单位若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能,协助或纵容申报人造假,会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不力的还会被依法通报批评,如无锡市 2024 年对 6 位造假者所在单位予以了通报批评。

收回评审权:对于评审单位而言,如果存在多项违规行为,相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评审工作、限期整改,整改不力的将收回其职称评审权。

法律责任追究

若职称评审中的造假行为情节严重,涉嫌违纪违法的,将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,情节特别严重、涉嫌犯罪的,还会被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。